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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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是否应当变更抚养权要根据如下情况综合判断: 1、是否变更以有利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共同生活方的情况不利子女健康成长时要变更。 2、以有无基本经济能力为标准,但并不在当事人间简单比谁富有,如失去生育能力的一方尽管不如对方富裕仍享有优先权。 3、探视子女中的冲突不是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定理由,当事人不得以此为由直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4、父母可协议变更,10周岁以上子女可自愿变更。本案小孩在10周岁以下,双方无法协议变更原告提供的证据又不足以证明被告无抚养女儿的基本经济能力,也不足以证明随被告生活不利于女儿成长,因此,原告所提探视中的冲突不能直接作为变更抚养关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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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不能要求变更抚养权,探望权受阻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理由。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不能妨碍一方对子女行使管理、教育的监护之责,不能将与一方的恩怨延伸到孩子的身上,使孩子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不能。探望权受阻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理由。下列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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