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啊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合同的一方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的,要等条件和期限成就才解除。 无论是解除权一方还是被解除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确定解除行为的效力。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仲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 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解除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合同可以法定解除。 2、合同解除权要在一定期限内行使。 3、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须经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合同当事人均可采用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无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合同一方行使了解除权后,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确认该合同是否应该解除。但是,对方提出异议有时间限制,如果双方约定了异议期间的,对方应该在异议期间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对异议期没有约定的,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起3个月以后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
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
详解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由解除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除外),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021.03.23 113 -
怎么行使合同解除权的
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须经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合同当事人均可采用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
2021.01.28 90
-
怎么行使合同解除权啊?
行使合同解除权一般以通知的形式,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
2023-10-28 15,340 -
合同解除权应该怎么行使啊
合同的一方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的,要等条件和期限成就才解除。 无论是解除权一方还是被解除一方,均可以向
2023-08-17 15,340 -
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
1、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须经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合同当事人均
2022-11-12 15,340 -
怎么行使合同解除权
行使合同解除权一般以通知的形式,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
2022-05-11 15,340
-
01:17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法虽然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如果当事人怠于行使解除权,权利当然就会据此消失。具体来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要根据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区别。对于协议解除的情形,并不存在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说法。这主要因为,协议解除
2,018 2022.04.17 -
01:20
行使合同解除权要遵循哪些程序
行使合同解除权要遵循以下程序: 1、解除权的行使应遵守合同解除的条件,即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只有在出现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解除条件情况下,一方才可以行使解除权,而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2、应当通知对方; 3、解
599 2022.10.08 -
01:13
怎么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有两种,即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一方在一定的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所以,当约定的条件满足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就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这个时候,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就终止了。 当事人没有提前约定解除条
1,40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