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存货人将提取仓储物进行转让时,需满足哪些条件?

存货人将提取仓储物进行转让时,需满足哪些条件?

2024-12-15 08:3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2-15回复

专业分析:

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条规定,存货人行使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仓储合同是合法存在的,作为提取仓储物的仓单是有效的。 2. 存货人需要在仓单上背书转让。 3. 保管人需要在仓单上签名或盖章。 4.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仓单的转让将引起提取仓储物一方以及仓储物所有权的变更,因此本条要求转让仓单,须经保管人签名或盖章。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条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条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依《民法典》第九百一十条规定,存货人行使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仓储合同合法存在,作为提取仓储物的仓单有效。 2、存货人须在仓单上背书转让。 3、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储合同为双务合同,仓单的转让必然引起提取仓储物一方以及仓储物所有权的变更。这直接关系到保管人履行义务的对象。因此本条要求转让仓单,须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债权人下落不明; 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

律师普法更多>>
  • 承运人提存货物有哪些条件
    承运人提存货物有哪些条件

    承运人提存货物的规定为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依法提存货物。承运人的提存权是法定权利,其目的在于使承运人从速完成运送物的交付,免除对运送物的保管义务,从而取得运费的请求权。

    2021.01.24 137
  • 仓储合同解除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仓储合同解除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仓储合同解除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保管人和存货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3、存在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 4、合同以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债务为内容。

    2024.06.19 30
  • 仓单持有人应怎样提取仓储物
    仓单持有人应怎样提取仓储物

    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的方法:仓单持有人将持有的仓单交给仓储物保管者,仓储物保管者见到仓单应当同意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如果储存期限没有约定的,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时,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2021.01.06 145
专业问答更多>>
  • 存货人行使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应具备哪些条件?

    依《合同法》第387条规定,存货人行使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仓储合同合法存在,作为提取仓储物的仓单有效。 2、存货人须在仓单上背书转让。 3、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

    2022-11-02 15,340
  • 存货人不提取仓储物怎么办?

    当事人约定储存期间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在储存期间届满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并按约定支付仓储费。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加收仓储费。储存期间届满,如果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

    2022-11-01 15,340
  •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或者不提取仓储物的怎么办?

    当事人约定储存期间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在储存期间届满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并按约定支付仓储费。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加收仓储费。储存期间届满,如果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

    2022-10-31 15,340
  • 提取仓储物的条件

    【仓储合同知识】提取仓储物具备条件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依《合同法》第387条规定,存货人行使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仓储合同合法存在

    2022-11-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01:04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者,是可以实行监外执行的,但是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身患严重的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情况,执行机关根据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及开具的证明,属实的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罪犯身患的疾病已经危害到自身和其他

    3,229 2022.04.15
  • 公司申请破产需满足哪些条件 00:59
    公司申请破产需满足哪些条件

    破产申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被申请破产的主体应当是公司法人;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3、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

    822 2022.07.19
  • 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 01:11
    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要求,就可以成立,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仓储合同和一般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仓

    1,223 2021.07.0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