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私藏枪支罪由哪些构成?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非法私藏枪支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合法配枪的个人和单位;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枪支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构成非法私藏枪支罪的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枪支的行为。
-
构成非法私藏枪支罪有哪些标准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情形。
2020.08.28 83 -
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私藏枪支罪?
构成非法私藏枪支罪的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枪支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
2020.05.24 118 -
非法私藏枪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犯罪行为满足以下要件的,会构成非法私藏枪支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
2020.11.18 258
-
非法私藏枪支罪由什么构成?
非法私藏枪支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 4、在主观
2023-02-13 15,340 -
非法私藏枪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2-12-07 15,340 -
非法私藏枪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2-11-08 15,340 -
非法私藏枪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4)在主
2022-11-12 15,340
-
01:08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相关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判刑标准为: 行为人违反了我国枪支的相关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
1,066 2022.04.17 -
01:19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几年
行为人违反国家枪支的有关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依法配备枪支的公务人员,通过非法手段将枪支出租或者出借的,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
1,567 2022.04.17 -
01:17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样判刑
根据《刑法》有关的规定,行为人或者有关单位,违反了我国枪支使用的法律规定,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将按
1,76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