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最新判刑标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刑法》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罪标准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的行为。
刑法对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罪标准是,生产有害食品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假药罪定罪处罚。
2020.03.18 131 -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
行为人犯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应这样量刑: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假药罪定罪处罚。
2020.06.21 113 -
生产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
2020.02.02 119
-
对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
犯本罪的共有三个量刑档次,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
2023-05-30 15,340 -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刑法判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
2022-06-04 15,340 -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
第一,生产有毒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如果生产的有毒食品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23-05-24 15,340 -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刑法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罪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
2023-08-08 15,340
-
01:01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的是生产商或销售人员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在生产食品中故意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或明知所销售的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仍继续销售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为: 行为人在
2,616 2022.05.11 -
01:13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为: 1、在销售、生产的商品中加入有害、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或明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仍然进行销售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 2、商品中使用瘦肉精等国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
2,521 2022.04.17 -
01:03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样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生产、销售 的食品中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的原材料,或者是销售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食品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有: 1、行为人犯本罪尚
74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