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宝山区窄道交通事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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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四)安全原则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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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其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的人居可支配收入以及人均消费支出来确定的。
1、丧葬费:丧葬费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比如,2016年河南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505元,那么丧葬费赔偿数额就是49505÷12×6=24752.5元。 2、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2017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57.86元,受害人为65周岁,且为城镇户口,相应死亡赔偿金赔偿数额为:29557.86×{20-(65-60)}=443367.9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比如,2017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422.27元,某受害人为城镇户口,上有一62岁老母,下有一6岁女儿,受害人兄弟姐妹共5人,受害人配偶健在且具备劳动能力。那么相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为19422.27×(18-6)÷2+19422.27×{20-(62-60)}÷5=186453.79元。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院可以根据以上因素酌情判定数额,建议起诉赔偿数额可以在50000-100000之间。 5、误工费:主要包括受害人住院期间亲属护理费(针对交通事故中非当场死亡的情况、还会产生相应的医疗费)、办理丧事误工费。可以按实际误工损失、行业平均收入或护理行业收入标准计算。2016年河南省居民服务业平均收入为36848元。 6、交通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必然产生交通费损失,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外地的还会产生住宿费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或由法院酌情判定数额。 二、赔偿比例:上述赔偿项目实质上指的是损失数额,并不等于最终赔偿数额。最终赔偿数额的确定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如,某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且负事故次要责任,造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共计709612.33元,对方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和50万商业三责险。那么最终赔偿情况应当是这样的:交强险先赔偿110000元;商业险在限额内进行赔偿,即(709612.33-110000)×70%=419728.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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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固定标准,需要看受害人伤情和交通事故的损失。一般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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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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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河北省没有具体规定,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20.06.10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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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窄道交通肇事认定标准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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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房山区窄道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
2022-09-06 15,340 -
2014年西青区窄道交通肇事认定标准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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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山区窄道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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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标准: 1、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的,则理赔标准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受害人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以及特殊的营养费; 2、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并致残的,则理赔标准一般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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