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4)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对男方提出诉讼离婚的限制性条件具体包括哪些情况?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男方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诉讼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亲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体这段期间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不论胎儿出生后是活体还是死体,均应受一年的限制。 (3)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婚姻法》并未对终止妊娠的原因加以限制,因此,只要女方有终止妊娠的事实,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适用其半年不得离婚的规定。 对男方提出起诉离婚的限制也有例外:首先,女方在上述情况下提出离婚的;其次,虽然在限制起诉期限内,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的,根据审判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包括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是因为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女方有卖淫、通奸或与他人姘居严重伤害男方感情的,在法定限制期限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者合法权益受女方严重侵害等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因为某些问题不能私下直接去民政局而选择诉讼就应该知道法官对离婚的判决是非常谨慎的,但是如果夫妻达到了限制条件而必须离婚就会由法官根据现实情况对夫妻的争议进行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离婚诉讼地域管辖范围是: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有下列强制措施: 1.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2.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处罚金。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什么是诉讼离婚的诉权限制
诉讼离婚的诉权的限制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1.03.17 126 -
竞业限制的范围是什么
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2020.02.25 122 -
竞业限制的范围是什么
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
2023.01.31 365
-
一般离婚诉讼的诉讼范围是什么?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
2021-04-13 15,340 -
离婚诉讼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
2021-05-28 15,340 -
诉讼离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2-05-26 15,340 -
涉外离婚的诉讼范围是什么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
2021-05-25 15,340
-
01:04
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公益诉讼一般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
2,789 2022.04.17 -
01:04
离婚限制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的限制条件主要是以下两个。一个是针对军人的,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是军人的话,则离婚需要是军人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她)不同意的话,则一般情况下很难离婚,除非军人那一方有重大过错,这里的重大过错主要是指重婚、与他人同居、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1,625 2022.04.17 -
01:44
离婚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诉讼的流程为: 1、证据收集,主要为了证明婚姻关系、孩子的出生、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例如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双方身份证、存款、股票、现金、房产证等。 2、写起诉状,起诉状主要包含了原被告双方的情况、原告诉求、事实及理由等几。 3、
2,24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