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草签与正式购房合同的差异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草签合同通常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进行,但只要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且不涉及违法规定,草签合同即可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草签合同的条款通常较为简单。正式的购房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买卖达成的协议,且需提交给房管局备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一般来说,全款买房后三十日内能拿到购房合同。 2、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需将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其时间最长应不超过30天。 3、房产登记部门视购房者提供资料齐备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
购房合同草签和正签有什么区别?
草签合同一般发生在正式合同网签之前,但是草签合同只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没有违法因素,就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草签合同的条款要精简的多。正式的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后的协议,正式合同是需要上交房
2021.04.19 702 -
购房贷款草签合同后要等多长时间才能签正式合同
购房贷款草签合同后要等多久才能签正式合同主要要看开发商方面。 买房贷款首付付了之后,一般完成按揭贷款手续的时间在合同内和房开商有明确约定,如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办理完成贷款事宜,需向房开商进行告知,获得房开商同意延期后方可。
2020.10.12 159 -
购房正式合同没签退房违约吗
没有违约。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双方的交易行为将不受法律约束,退房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
2022.04.17 1,031
-
购房交全款多久能签正式购房合同合同
1、一般来说,全款买房后三十日内能拿到购房合同。 2、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需将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其时间最长应不超过30天。 3、房产登记部门视购房者提供资料齐备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
2024-09-13 15,340 -
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法律效力和内容差异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商品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具有不同的目的。认购书作为一种预约合同形式,其主要功能是为将来正式签署购房合同时提供前期准备和预先协商,发挥类似于预订的作用;相比之下,购房合同的基本功能
2024-11-05 15,340 -
如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新房购房流程
开发商是现房发售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及注意事项如下:因为已经是现房了,是可以到房子里面去看的,所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了。
2022-10-07 15,340 -
购房合同签完后怎么办?正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签完认购书后,按下来就是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
2022-02-12 15,340
-
01:49
签了购房合同多久网签签完合同之后,5个工作日审查购房资格,合格后打网签,网签后评估,5个工作日评估报告下来后面签。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
696 2023.01.04 -
01:04
签了购房合同怎么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签了购房合同后,需要双方当事人携带房地产区属证书、购房合同等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由产权证所有共有人签字。当事人填写房
1,824 2022.04.17 -
01:00
购房合同需要本人签吗购房合同需要本人签。一般来说,签订合同,包括购房合同,合同签署必须本人签字;如有特殊情况,购房本人确实不能到现场签字,那么可以由受托人持购房者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其身份证件来签署合同。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
574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