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如下: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预算,列入初步设计预算报批。
吉林省的补偿新政策内容如下:1、征收土地的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另外,还有青苗补偿费等;2、根据征收土地类型进行合理补偿,总体补偿金额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0倍;3、如果因征用土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安置,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
2020.01.16 288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
2020.08.03 138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安置条例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政府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然后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2020.05.21 533
-
吉林市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征收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合剩余使用年限给予货币补偿;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征收持有XX核发的浮房权属证书的住宅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2022-09-11 15,340 -
吉林市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
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
2022-09-17 15,340 -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全部内容?
超出受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范围的机器、设备、设施等对象需要评估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对本条所指评估机构的选定、确定及其评估、复核结果的认定以及鉴定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2-09-13 15,340 -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是怎样规定的?
超出受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范围的机器、设备、设施等对象需要评估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对本条所指评估机构的选定、确定及其评估、复核结果的认定以及鉴定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2-09-19 15,340
-
01:08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一般按照是以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会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9,691 2021.04.25 -
01:05
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分配
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
3,397 2022.04.15 -
01:08
有林权证征地补偿款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村集体已有分配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即可。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一安置,那么征收补偿款除依
2,190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