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条例第22条如何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浙江省消防条例》于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获得通过,这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有什么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如下: 确保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2022.04.12 390 -
江苏省高龄津贴规定条件
高龄补贴政策从10月1日开始执行,年龄的界定是1934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的老人,符合条件的老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提出书面申请,老年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子女携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代办。随后,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
2020.03.27 317 -
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九条
《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为加强江苏省预付卡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有关部门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江苏省预付卡管理
2020.09.02 348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29条如何规定的?
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从事建筑防火工作的有关消防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资格;鼓励其他消防从业人员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资格。
2022-09-12 15,340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一条规定如何?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2-09-11 15,340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32条如何规定的?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的撤销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2022-09-11 15,340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31条如何规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下列未建立公安消防队的地方,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一)建成区面积超过五
2022-09-11 15,340
-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8,180 2022.04.17 -
01:06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
9,397 2022.04.17 -
00:47
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
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如下:江苏省的公民因病需要到本省其他地市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后,到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质的
7,52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