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婚后有外遇女方起诉离婚会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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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通常所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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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外遇的,起诉离婚由请求离婚的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应携带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被告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导致双方离婚,并且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
有6个步骤。如下:1、女方要先誊写好起诉书,收集好离婚证据;2、女方向男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3、法院会按递交的起诉书和证据,判断是都受理案件;4、受理案件的,法院会通知被告举证;5、接着法院发送传票;6、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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