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征地对出嫁女的新政策是如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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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嫁出去户口没迁,能享受土地补偿款。 1、土地补偿款是国家对土 地进行征收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归全体成员共同享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据此,国家保护每一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土地补偿款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予以剥夺。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一般以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为基本原则,同时结合当事人是否在当地拥有承包地,是否在当地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等为认定条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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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嫁女的土地确权政策为:确权的登记人口,是以现有的家庭人口为准。已婚女儿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没有取得的,或者婆家和娘家都没有取得土地的,已婚妇女可以选择在娘家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公婆家登记,但只能在一方登记,不能重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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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是什么
土地确认对出嫁女的政策如下:妇女和男性在农村土地承包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犯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婚妇女在承包期内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
2022.04.16 2,332 -
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是什么
具体的政策应当向当地的政府部门进行咨询。现在说一下陕西省的相关办法。陕西省发布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通知》,规定农村妇女结婚离开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登记中婚前居住地应主动与婚后居住地沟通,婚后居住地
2020.06.26 185 -
征地安置的政策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补偿标准,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有关标
2020.12.20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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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户口没有迁出的征地新政策
已婚妇女户籍未迁出,集体征地有补偿。未迁出已婚妇女户籍的,仍有原户籍所在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
2021-12-30 15,340 -
女嫁出嫁户口登记新政策
法律没有规定已婚妇女户口必须迁移。已婚女性户籍必须转移到男性方面的说法是农村所谓的乡规民约。这是没有的。
2021-10-23 15,340 -
广西征地补偿政策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要求,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经确认补偿标准不需要调整的,也要予以重新公布。广西目前执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实现广西征地补偿
2021-04-07 15,340 -
外嫁女征地政策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争议承包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家庭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对争议地享有完全的权利
2022-06-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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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外嫁女能获得征地补偿吗
外嫁女不一定能够获得征地补偿。如果外嫁女的户籍仍在本村,同时本人依然在本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的话,就能够享受征地拆迁的补偿。具体来说,外嫁女要参与分配娘家村集体所取得的征地补偿,需要结合自身的户籍信息、日常生活和生产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3,421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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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
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
3,00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