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保密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做什么

保密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做什么

2023-02-26 06:0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6回复

专业分析: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有关规定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二、审查局机关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对涉密岗位人员的聘用提出建议,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督促执行。 三、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涉密通讯设备,组织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四、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和宣传接待等方面提供资料和保密审查;对向外提供、寄运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出版物、稿件、论文和其他物品以及出境展览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按规定办理审查或报批手续;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大型活动和重要项目,同步采取专项保密措施。 五、定期督促检查局机关保密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泄密事件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泄密事件。 六、组织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七、接受上级保密部门的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保密法》第四十一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保密法》第四十二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有关规定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二、审查局机关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对涉密岗位人员的聘用提出建议,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督促执行。 三、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涉密通讯设备,组织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四、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和宣传接待等方面提供资料和保密审查;对向外提供、寄运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出版物、稿件、论文和其他物品以及出境展览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按规定办理审查或报批手续;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大型活动和重要项目,同步采取专项保密措施。 五、定期督促检查局机关保密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泄密事件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泄密事件。 六、组织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七、接受上级保密部门的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人可以当业主委员会委员
    什么人可以当业主委员会委员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业主,可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

    2020.04.20 215
  • 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一般是三年,任期结束后符合条件是可以连任的。

    2020.01.03 426
  • 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2020.10.01 115
专业问答更多>>
  • 保密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做什么?

    1、审查局机关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对涉密岗位人员的聘用提出建议,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督促执行。2、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涉密通讯设

    2022-09-08 15,340
  • 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

    热门推荐: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时常会出现劳动争议的情况,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2022-10-28 15,340
  • 村民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委员会做出哪些工作

    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

    2022-01-07 15,340
  •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

    2023-02-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01:14
    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如下: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3、筹

    7,843 2022.04.17
  • 团员每年交多少团费 00:53
    团员每年交多少团费

    团员每年交团费的标准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者,交纳3元; 2、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税后收入的千分之2。(如:工资收入5000元到5499元者,缴纳10元)。最高缴纳20元; 3、学生团

    74,783 2022.04.12
  • 董事会成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01:08
    董事会成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定。董事会的成员,也就是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如果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的损失

    2,962 2022.04.17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