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范围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犯罪是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的最严重侵犯,公安机关正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公共安全的责任。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具有同犯罪作斗争的丰富经验和必要的专门侦查手段、资源,亦使得其能够担负起侦查绝大多数案件的重任。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对于这些案件,应由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分别行使侦查权。除这些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刑事案件都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后进行侦查。立法上将绝大多数案件的立案管辖权赋予公安机关,是由其性质和职能决定的。
道路运输条例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件。根据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
铁路运输安全事故罪处罚规定?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处罚规定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1.10 187 -
铁路运输法院受案范围
铁路运输法院受案范围: 1.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2.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3.当事人提起上诉或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二审案件,由相应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
2020.02.07 526 -
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范围
1、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三)
2020.11.14 795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2-09-15 15,340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21条处罚范围
违反《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铺设的油气管线,及邻近电气化铁路铺设的通信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由铁道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依照《条例》第七十八条责令改正,可视情节
2022-09-15 15,340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有哪些规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铁道部或铁路管理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022-09-15 15,340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规定有哪些
违反《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由铁道部或铁路管理机构依照《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视情节、危害后果给予相应罚款,对国家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处罚由铁道部实施,对其他承运人、托运人的行政处罚由铁路管
2022-09-16 15,340
-
01:02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哪些安全生产权利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以下安全生产权利: 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877 2022.04.17 -
01:22
非道路的范围有哪些非道路交通事故在在实际处理时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隐患。根据规定,交通事故的非道路范围如下: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和乡村道路,或自建自管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铺设的道路;3、农
2,644 2022.04.15 -
00:52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
2,04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