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标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只能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审查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审查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能复议,但可以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流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2020.03.30 315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复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复议,只能复核,提出复核需要在三天之内。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2020.02.10 185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复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
2020.05.14 155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根据以上规定,就事故
2022-01-07 15,340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
1,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2、被告为车辆所有人、司机、保险公司等都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3、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
2022-01-11 15,340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的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程序为: 1、当事人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复
2021-07-29 15,340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议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2-02-17 15,340
-
01:2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中国目前被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根据现行的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等一系列法律的规定,一般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也
9,972 2022.04.15 -
01:15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可以分为: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针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标准有: 1、由于事故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则需承担全部责任; 2、因事故双方或者双方以
1,204 2022.04.17 -
01:19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该怎样办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在交通事故后续诉讼中向法院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错误。3、向纪检监察部门请求救济。4、通过信访维权。第1、2项
4,096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