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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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内容是: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这个条款内容实际上就是对于征地审批权限的规定。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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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租赁; (四)企业工商登记;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
2020.05.04 227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有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内容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
2020.06.02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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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内容有什么?
被征收人不明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决定后,房屋征收部门或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制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
2022-09-14 15,340 -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内容有什么?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
2022-09-14 15,340 -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10日内公告,并由房屋征收部门送达被征收人。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
2022-09-14 15,340 -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全部内容?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燃气、供热、空调、热水器等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前款补偿费用确定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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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 1、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需要先进行项目征收的立项工作,并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查以及摸底; 2、房屋征收的部门草拟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及安置方案并且要报给县或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2,468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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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3,850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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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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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5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