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反诉与反驳主要是什么,反驳与反驳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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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旨在抵消或吞并其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反驳也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用以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诉讼权利。然而,反诉与反驳有着明显的差异: 1、反诉是一种可以独立存在的诉,具有诉的性质,能够起到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效果,而反驳则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诉; 2、反诉具有相对独立性,即使原告撤回本诉,也不会影响反诉的存着,而反驳则不同,一旦原告撤回起诉,反驳也就失去了意义; 3、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原告也提出了独立的反请求,而反驳的目的只是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独立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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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与反诉的区别在于反驳只是被告一种诉讼手段,不是一个独立的诉,不具有诉的性质;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起的,是一种独立的诉,具有诉的性质。
反驳和反诉的区别: 1、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起的一种独立的诉,反驳则是被告的一种诉讼手段; 2、反诉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反驳则是以否定原告提出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为前提; 3、反诉的目的除抵消、吞并、排斥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外,还主张独立的权利,反驳的目的只是否定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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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与反驳的主要区别
1.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反诉当事人的地位具有双重性,即一旦本诉的被告提出反诉,本诉当事人的地位就发生变化。本诉的原告变成了反诉的被告,而本诉的被告变成了反诉的原告。而反驳则不会使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发生变化。无论被告反驳原告的主张,还是原告反驳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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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与反驳的区别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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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反诉与反驳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反驳与反驳的区别是什么?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旨在抵消或吞并其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反驳也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用以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诉讼权利。然而,反诉与反驳有着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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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前提不同,不具有诉的性质。而反驳则只是被告反驳原告的一种诉讼手段、提起的时间不同1。反诉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2;而反驳则可以在一审。反诉因为是新的诉讼请求。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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