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第2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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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如下:1、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2、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3、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相关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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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条件
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合法、公正、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020.04.17 290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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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1,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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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8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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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26条是怎么规定的?
询问其他应当问清其听到、看到的与伤害行为有关的情况。
2022-09-10 15,340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26条内容有什么?
询问其他应当问清其听到、看到的与伤害行为有关的情况。
2022-09-22 15,340 -
机关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合法、公正、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022-09-09 15,340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26条什么内容?
询问其他证人应当问清其听到、看到的与伤害行为有关的情况。
2022-09-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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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8,133 2022.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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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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