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处理租赁合同无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除了《》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的情形外,城镇合同在以下三种特殊情形下无效:(一)租赁物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二)租赁物为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三)租赁物为临时建筑,其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以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有: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2、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返还已支付的、押金等。 3、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租赁合同无效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则出租人不需要赔偿的。 4、租赁合同无效,不存在违约责任,因此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滞纳金等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租赁合同无效时,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租赁物并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占有使用费。当租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房客可以申请退房,房屋租赁恢复到签订租房合同之前的状态,房客应将房屋恢复到出租前的状态。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租赁合同无效应该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无效的,应该首先返还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之前已经交付给对方的租金,然后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是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就按照双方的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2021.03.14 117 -
租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无效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应当予以返还; 2、出租人收取承租人租金或者定金的,应当予以退回; 3、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4、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021.03.21 144 -
租赁合同无效租赁费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还应该按照各自的过错赔偿对方的损失。
2021.03.29 321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
(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参照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价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 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价租金时,对于
2022-06-17 15,340 -
租赁合同无效租赁费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还应该按照各自的过错赔偿对方的损失。
2021-12-28 15,340 -
租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无效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应当予以返还; 2、出租人收取承租人租金或者定金的,应当予以退回; 3、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4、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2022-06-06 15,340 -
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该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
2022-06-05 15,340
-
01:09
租赁合同无效后怎么处理
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可以按以下情形来进行处理: 1、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可以请求返还租赁物,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要求承租人支付占有使用费。 2、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要把已支付的租金,返还给承租人。 3、承租人经过出租人的允许,对房屋
1,501 2022.04.15 -
01:21
租赁合同无效房产如何补偿
租赁合同无效,房产补偿的规定如下: 1、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对于房屋使用费的标准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同时还可以综合考虑房屋是否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当事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
664 2022.10.05 -
01:06
厂房租赁合同无效如何维权
厂房租赁合同无效如何维权,大家好,我是法师兄的特邀律师田雯。厂房租赁合同被宣告为无效合同之后,当事人如何维权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如果当事人尚未履行厂房租赁合同的话,就不需要采取任何的补救措施,因为这时候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如
1,07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