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34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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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应至少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生产者名称、地址; (三)实际生产加工地; (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标准号; (五)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六)全成分表; (七)保质期限; (八)净含量; (九)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标注的其它信息;净含量不大于15g或15ml的化妆品,只需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净含量、保质期、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本条款其它内容可标注在说明书中。使用透明包装的化妆品,透过销售包装能够清晰识别内包装或者容器上的所有或者本条款标识内容的,可以不在销售包装上重复标注相应内容。化妆品禁止标注、宣称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二)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内容; (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四)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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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退换货国家规定
没有拆掉包装,或者是化妆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化妆品在出售后,除非已证明产品有瑕疵,能够对消费者产生不良后果,否则不退不换。 网购化妆品一次性密封包装损坏或者拆封后存在人身安全问题的不宜退货。
2020.08.26 817 -
化妆品退换货国家规定是什么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2020.05.06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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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管理规定
化妆品根据产品使用需要或者在标识中难以反映产品全部信息时,应当增加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应通俗易懂,需要附图时须有图例示。凡使用或者保存不当容易造成化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化妆品、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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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34条是怎么规定的?
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港口统计资料及有关信息。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交通运输部和上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报送港口统
2022-09-05 15,340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什么?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2007年8月27日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公布;根据2009年10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
2021-06-28 15,340 -
有关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标注产品标识,明确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
2021-10-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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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化妆品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如下: 1、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是申请个体工商户还是公司,并提供核名用的店铺或者公司名称进行申请; 2、在当地工商局提交相关的文件、证件,登记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领取营业执照; 3、领取营业执照之后需要刻
6,44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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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63 202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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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35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