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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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十四种罪名有以下: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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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时限是多久
1、线索初查一般应在二个月内完成。 2、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期可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如处十
2020.12.19 250 -
人民检察院管辖经什么以上人民检察院监察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2020.07.22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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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第二十二条
事故检察的方法:(一)派驻检察机构接到劳教所关于劳教人员逃跑、破坏监管秩序、群体病疫、伤残、死亡等事故报告,应当立即派员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本院检察长;(二)认为可能存在违法犯罪问题的,派驻检察
2022-09-11 15,340 -
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第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工作实行“一志六表”的检察业务登记制度。“一志六表”是指《劳教检察日志》、《劳教所办理延期、减期、提前解教不当情况登记表》、《劳教所办理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情况登记表》、《重大事故登记
2022-09-11 15,340 -
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第二十五条
教育管理活动检察的内容:(一)劳教所的教育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2022-09-13 15,340 -
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第三十二条
派驻检察机构应当受理劳教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根据劳教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审查处理,并填写《控告、举报和申诉登记表》。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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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属于行政机关吗
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
5,256 2022.05.11 -
01:33
如何区分检察院与法院
区分检察院与法院主要从以下几点: 1、检察院和法院性质不同,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和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而法院则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2、两者的职能不同;法院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和强
42,258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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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抗诉失败怎么办
检察院抗诉失败,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般情况下,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可向省检察院提出,省检是向高院抗诉,检察院定不抗诉的案件,在进行申诉。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
7,69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