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执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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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3)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4)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5)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7)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根据这个规定,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管辖原则上是基层人民法院承担。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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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7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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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7 140 -
行政案件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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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4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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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2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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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5 15,340 -
行政案件的执行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
2022-04-15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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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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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流程
执行案件流程,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
4,133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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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
3,73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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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怎么处理
行政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口头告知当事人作出
5,94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