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权无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宣告专利无效?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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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无效也称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对已经授权的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依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基于以下理由: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美观性。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或超出了专利授权的范围,或者其属于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3、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或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不相符合;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等。4、取得专利权的人无权取得该专利权。如同样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致使一项发明创造在事实上出现了不同的专利权人;就同一发明创造的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专利权却被授予后申请人;专利权被授予给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被授予给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授予给了发明人所在的单位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基于以上原因在专利授权之日起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即视为该专利权从授权之日起就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不仅对专利权人、请求人是无效的,而且对整个社会来讲也是无效的。这充分体现了无效宣告决定有一定的追溯效力及普遍约束力。 2、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决定,对该决定作出以前的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纠纷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人签订并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在上述情况下,有两种例外:一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专利权人赔偿;二是如果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时,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上述使用费或转让费。 3、宣告专利权无效,即产生一事不再理的效力。即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当然,如果请求人或他人有了新的理由,其仍可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与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 2、未按照规定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或撰写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 3、修改超过原申请文件的表示范围的; 4、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的; 5、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或妨害社会公德,或者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的; 6、属于重复授权的情况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专利复审与无效宣告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公知技术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专利实质审查中,由于具体技术的复杂性和文献检索的局限性,难免会有个别不具备专利条件的申请被授予了专利权。为此,专利法规定了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证据,对该项专利进行复审,进而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权不是一种自然权利,其产生途径也就不是自然产生。对于专利权的产生,各国法律无不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无效决定的效力表现为被宣告无效的专利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依照前述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无效决定的司法救济途径是,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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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3、违法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 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6、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 7、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8、说明书没有足够充分地公开技术内容。 9、权利要求书超出说明书的内容。
可以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况有: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专利申请有不合法情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重复授权的。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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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是指什么
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
2020.09.29 176 -
什么单位可以宣告专利权无效?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宣告专利权无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宣告专利权无效。自授予专利之日起,单位、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有权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
2020.06.09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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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在什么情况下宣判无效
1、专利的主题不在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或者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三种类型之一;专利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一项发明申请多项专利的。 2、法律依据;《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
2022-06-25 15,340 -
什么情况下专利异议可以改为宣告无效?
1、为了纠正专利局可能作出的错误授权,专利法不仅规定了撤销专利权程序,同时又规定了无效宣告程序。 2、自专利局公告授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
2021-09-28 15,340 -
什么情况可以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况有: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
2022-07-24 15,340 -
什么叫专利无效宣告?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
2022-03-2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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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四点: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授予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具备相关规定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
561 2022.11.21 -
01:12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首先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并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其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进行初步核查,如有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其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
2,40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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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专利权无效途径有哪些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救济途径只有一种,那就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本专利是无效的。自从专利授权的当日开始,任何人或者单位都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之后,便会对此申请作出全部无效、部分无效以及维持的的决定书
1,13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