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九条

2022-09-16 16:1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6回复

专业分析:

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在国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国有单位在国内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审批机关登记,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律师普法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责任保险法第九条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责任保险法第九条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020.01.19 16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规定了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规定了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规定规定的是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2020.03.15 25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规定什么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规定什么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020.07.14 377
专业问答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2022-09-11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条

    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2022-09-11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6条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2022-09-11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36条

    自审批机关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职权或者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请求,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的,宣告品种权无效;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

    2022-09-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01:04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1954年。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确定了中国

    13,358 2022.04.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一切属于人民对吗 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一切属于人民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一切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3,892 2022.05.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次修订实行的时间为 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次修订实行的时间为

    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实施的。具体如下:公国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12月27日修订的,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

    3,539 2022.04.17
其他知识产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