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从未给孩子抚养费怎么起诉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从未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父母有抚养能力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从未给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若父母有抚养能力,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未婚生育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从未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从未给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021.02.16 106 -
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起诉孩子抚养费谁出
不直接抚养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应该携带对方不给抚养费的证据,以子女的名义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如果不直接抚养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直接抚养方有权利以未成年子女
2021.02.27 239 -
从未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从未给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021.01.06 99
-
孩子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起诉?
子女抚养费可以协商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支付抚养费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律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有权向父母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不支付抚
2021-11-06 15,340 -
未婚生育孩子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未婚生育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律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有权向父母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11-07 15,340 -
孩子不给抚养费起诉怎么起
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投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人
2021-11-21 15,340 -
请问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写呢?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
2022-06-05 15,340
-
01:06
母亲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起诉
起诉女方支付抚养费,首先就是要确定原告。在抚养费纠纷中,原告一般是子女本人,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其次就是确定管辖的法院,一般是以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之后就准备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如双方的离婚协议,离婚裁判文书,关于抚养费的约定
1,289 2022.04.17 -
00:55
孩子抚养费不给怎样去起诉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应该向对方住所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负
1,440 2022.05.11 -
00:54
怎样起诉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
起诉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还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必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关于抚养费标准
637 202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