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社保条例的意义是什么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社保条例的意义是什么

2022-08-04 09:1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4回复

专业分析:

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是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退休后的退休金大概为退休前的80%到90%,如果一名公务员退休前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那么退休后能拿到4000到4500元。 由于退休前工资跟职务密切关联,所以还出现了“提职一日游”的现象,即退休前提个职位,为了退休后多拿点儿工资。 改革后,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新政策按照《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员工,养老待遇不再和职称、级别挂钩,而是和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退休后到社保领取养老金。 按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8%缴纳。单位交的钱计入统筹账户,形成统筹基金,现收现付,个人交的钱全都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才能支取。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继承,超额部分由社会统筹补充。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本着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初衷,机关事业单位还会实施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改造范围。城市、县城、原农垦、森工系统二级机构所在地,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或单栋住宅楼。对2000年后建成并被鉴定为安全C级住宅楼,以及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等非成套住宅楼,可以一并纳入改造范围。 (二)目标任务。全省2021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439个,涉及居民近40万户;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三)确定计划。各地要摸清存量底数,不盲目攀比、举债铺摊子,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并将居民出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确定等作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前提条件。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律师普法更多>>
  • 黑龙江省低保户需要的条件
    黑龙江省低保户需要的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

    2020.01.07 518
  • 黑龙江省土地永久退出补偿条例
    黑龙江省土地永久退出补偿条例

    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所在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批准文件三十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土地补偿安置等事宜,现场测定用地界线,划拨土地。被征用、拨用土地单位必须按期移交土地,不得阻挠。

    2020.08.25 2,224
  • 黑龙江省内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黑龙江省内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2020.01.09 512
专业问答更多>>
  •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三条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

    2022-01-17 15,340
  •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三条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

    2022-01-10 15,340
  •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

    生育第二胎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

    2022-03-08 15,340
  •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可以申请社会抚养费吗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管条例,多生育了孩子就会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比如:

    2022-07-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01:06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

    9,490 2022.04.17
  •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00:54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注册; 2、申请人网上申请; 3、受理、审核、决定; 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 5、存储电子档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

    11,705 2022.04.17
  • 个人承担的社保计入什么科目 00:54
    个人承担的社保计入什么科目

    个人承担的社保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同理,对于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科目

    11,345 2022.06.22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