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后的行政复议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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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时间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复议机关当场记录。
1、专利行政复议的提起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具体讲,包括: (1)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人 (2)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必要的证据 (3)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例如对于驳回决定则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4)在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内。申请复议应提交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名称、通信地址 (2)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3)复议申请人的签名或印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附具该文书或者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附具授权委托书。关于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依照《行政复议法》的一般规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专利行政复议的受理国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做如下处理: (1)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复议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2)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3)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不补正的,视为未提出复议申请。关于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依照《行政复议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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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程序怎么走?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复议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2020.01.24 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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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后行政复议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复议程序为: 1、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3、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的,
2022-07-19 15,340 -
行政复议过程中强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
2022-07-11 15,340 -
行政复议过程中强拆是怎么规定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
2022-07-30 15,340 -
行政复议强拆的规定是什么
下面是行政复议强拆的有关内容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
2022-07-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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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建筑强拆程序是怎样的拆除违法建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需要确定被拆除的建筑确属于违法建筑房屋;其次,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人员必须具有查处的资格。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也是比较复杂的,违章建筑强拆需要经过立案、调查、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四个环节。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
1,80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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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程序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的程序为: 1、立案。执法部门在接到或者发现投诉、举报等事实后,通知城市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法事实进行查处,展开调查;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持执法资格执照,对违法建筑者进行询问、对房屋建筑进行
2,936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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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具体如下: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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