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之后公安机关不逮捕复议是哪些情况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存在“不予批准逮捕”问题。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和第八条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逮捕。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是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应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五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书后七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被刑事拘留的,还只是在公安控制阶段,是否逮捕要检察院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必须放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可以直接逮捕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这些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予以逮捕。
-
逮捕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
2020.12.24 340 -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具体遵守哪些程序呢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遵守的程序有: 1、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首先必须要有逮捕证。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决定逮捕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的逮捕人犯决定书以后,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 2、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
2020.07.03 114
-
公安机关不服不批捕复议不逮捕公安复议期限是多久
应当在五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刑诉法》第70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
2022-07-14 15,340 -
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逮捕之后的流程有哪些
接下来是刑事侦查,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最长延长到七个月,由公安负责。完了再交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为一个月。最后是提起公诉与法院审理宣判了,为一个月。 在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后即可聘请律师帮助咨
2022-07-25 15,340 -
公安机关不逮捕复议规定是什么
应当在五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刑诉法》第70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
2022-07-01 15,340 -
哪些情况海关会逮捕人?逮捕之后会怎样的?
对海关调查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包括公安边防部门)和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工作。
2022-07-27 15,340
-
01:06
逮捕之后还能取保吗
批捕后符合条件也可以取保候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有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人
738 2022.05.11 -
01:32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门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3,605 2022.05.11 -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8,151 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