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江苏棚户区建设如何给

江苏棚户区建设如何给

2023-06-08 15:3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8回复

专业分析: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棚户区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旧城改造和棚改的区别有: 1、主导的对象不同,棚改是政府加国企主导,棚改赔偿少。 旧改是市场化的以政府加开发商主导。 2、要求不同。 棚改只要90%业主同意,剩下的可以行政拆除。 旧改赔偿多,可以和开发商谈。 旧改就必须100%业主同意才可以的。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购买棚户区改造房的流程有: 1、政府棚户区改造公司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划拨,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棚户区改造公司。 2、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后,区人民政府负责调度资金组织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资金封闭运行。 3、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完毕后,由棚户区改造公司申请,国土资源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组织土地供应。 4、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拆迁需要提前进行土地出让的或确需进行捆绑出让的项目,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生地出让或捆绑方式出让,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组织出让。 办理申请时需准备的资料有: 1、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 2、商品房购销合同; 3、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 6、墙界表; 7、面积计算表。

律师普法更多>>
  • 拆迁时棚户区如何界定
    拆迁时棚户区如何界定

    根据住建部对棚户区的界定标准,棚户区主要包括城镇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场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通常所说的棚户区是狭义概念上的棚户区,即指城镇棚户区。所谓城镇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全国重点镇建成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

    2021.08.28 112
  • 江苏一建报名
    江苏一建报名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

    2020.02.25 257
  • 小区车棚建设需要什么手续
    小区车棚建设需要什么手续

    建停车棚必须经过规划部门审批,需要经过业主同意。

    2021.04.09 2,551
专业问答更多>>
  • 江苏棚户区强拆如何给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3-05-31 15,340
  • 江苏棚户区占用如何给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3-06-08 15,340
  • 黑龙江棚户区建设怎么样给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3-05-30 15,340
  • 棚户区建设如何赔偿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3-05-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落户苏州 01:42
    如何落户苏州

    落户苏州的流程如下: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迁入

    3,639 2022.05.11
  • 大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01:02
    大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大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如下:一、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承包方可以将结算文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发包方邮寄,还可以请公证部门对邮寄行为进行公证。发包人在收到之后合理期限内没有提出意见的,那么就视为认同,应依法支付工程款;二

    957 2022.04.17
  • 江苏考二建对社保有没有要求 01:14
    江苏考二建对社保有没有要求

    江苏考二建对社保有要求。江苏二级建造师报名现场审核,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如下: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需要提供2年社保的证明;2、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需要提供5年社保缴纳证明;3、高中(含技

    4,261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