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的情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的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 1、与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是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有可能会影响公证的其他关系; 4、私下会见了或者收了当事人的好处。
2020.09.19 359 -
劳动仲裁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需要看申请仲裁的是什么内容。只要没有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继续上班。劳动者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但是,也有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只要任何一方没有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
2020.10.06 158 -
劳动仲裁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2020.05.16 101
-
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
2022-03-12 15,340 -
劳动仲裁的仲裁裁决有哪些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
2021-11-18 15,340 -
员工提出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的情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2022-06-09 15,340 -
劳动仲裁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期间是否要继续上班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就要继续上班。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2022-05-14 15,340
-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239 2024.12.30 -
00:55
劳动仲裁有效期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通常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那天起开始计算。仲裁时效通常会因为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
2,839 2022.04.18 -
01:11
大连劳动仲裁在哪
大连劳动仲裁在大连市西岗区英华街49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
3,191 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