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金额是多少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与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不相同。违背限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承受赔偿职责。十级伤残是指:.日常活动本领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本领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本领部分受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本领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量。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受害人因伤致残但事实上收入无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导致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能够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如下: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多少
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可以要求劳动者向其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除非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0.03.17 191 -
解除劳动合同应得到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如果符合法定的补偿情形,则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额是以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的标准来计算的。工作年限在6个月到1年之间的,按一年算,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则付半个月的工资。
2020.07.15 151 -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多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2020.08.14 223
-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额是多少
想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金额可以参考这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
2022-07-07 15,340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是多少
可以到失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先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然后获得赔偿,具体法律依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2022-05-10 15,340 -
解除合同赔偿金额是多少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赔偿一般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违约赔偿,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损失赔偿额一般是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022-06-23 15,340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022-08-07 15,340
-
01:01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2,840 2022.04.17 -
01:15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不同于补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5,179 2022.04.15 -
01:15
劳务合同解除可以要求赔偿吗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具体要补偿或者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比如:因为员工的个人过失给公司
1,20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