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土地征用补偿款能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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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三块,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一般来说,村集体提留土地补偿费的20%-30%,其余分配到农民个人手上,常见的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谁家的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谁。另外一种是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但不管采取哪种分配方式,都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安置补助费按照谁安置支付给谁的原则,如果被征地农民自愿放弃安置,则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可以直接领取失地保险费,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因不需要购买社保,所以,补偿费直接发放到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征收,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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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征收承包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与安置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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