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过程中有哪些时间是不予受理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一)依照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没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或者送达地址等,无法确定被告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2、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无法根据其请求进行判决,所以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3、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不予受理。
-
法院有哪些不予受理的情形?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约定不起诉的;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情形等。
2020.06.17 279 -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1、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 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
2020.10.07 419 -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针对起诉的规定,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1、没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或者送达地址等,无法确定被告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2、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无法根据其请求进行判决,所以法院应当不予受
2022.04.16 4,941
-
法院不予受理民事案件的情形有哪些,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2022-05-04 15,340 -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常见的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一、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
2022-06-28 15,340 -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2022-08-07 15,340 -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1、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 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
2023-01-08 15,340
-
00:49
法院受理案件流程时间
法院受理案件流程时间是: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
7,014 2022.04.18 -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与申请仲裁的争议⽆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980 2022.05.26 -
01:20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
17,319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