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 1、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行为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行为人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强奸罪有两个量刑幅度,对于普通的强奸罪,法院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中止或者未遂的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具有法定刑升格条件,则要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量刑。另外,对于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不再设嫖宿幼女罪,以强奸罪论,并从重处罚。
法律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强奸罪最新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则行为人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0.02.03 127 -
强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情节恶劣、致使被害人重伤等情形的,对行为人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0.01.26 621 -
强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在法律中的规定为: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0.04.18 179
-
最新强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8-20 15,340 -
强奸罪量刑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8-15 15,340 -
强奸罪的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的判刑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023-11-25 15,340 -
强奸罪量刑的标准是什,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量刑的标准是: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或者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2023-10-02 15,340
-
01:13
强奸罪未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强奸罪未遂量刑的规定如下: 1、强奸罪未遂的量刑,会对比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一般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4、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
423 2023.02.18 -
01:03
强奸罪最新立案标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都应该以强奸罪进行立案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1、行为人使用威胁、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对妇女实施强奸的行为; 2、奸淫的对象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属于刑法中的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对妇女实施了强奸、或者对未成年的幼女实施奸
1,237 2022.04.17 -
01:09
强奸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不仅侵害了女性的人身权利而且还侵犯了其性自主权。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使得妇女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触犯了强奸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一般的情节下,可以处以三年
1,68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