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债的间接清偿有哪些特点?

债的间接清偿有哪些特点?

2022-10-29 21:2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9回复

专业分析:

一、债的间接清偿是什么债的间接清偿,亦称新债清偿或债的间接给付,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由债务人负担新的债务以履行原有的债务,即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负担新的债务作为履行原来债务的方法,在新债务未履行前,旧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旧债务同时消灭。二、债的间接清偿特点有哪些(一)债的间接清偿为合同。间接清偿是债务人为清偿旧债务而对债权人负担新债务,新旧债务给付内容不一样,这与债的清偿应由债务人依债的本旨为给付的法律原则不相符合,一般而言,债权人并无利益的增加,债权人自无当然受领之义务,因而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始可。间接清偿以当事人之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故性质上为合同。间接清偿合同通常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但是既然法律允许第三人清偿债务,间接清偿合同亦不妨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间接清偿既为合同,则其签订、履行自应受合同法的规范,如:当事人必须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内容必须合法,等等。(二)间接清偿成立时旧债务并不消灭。间接清偿合同成立时,债务人即负有履行新债务之义务,但对债权人而言,其旧债权并未因间接给付合同的成立而归于消灭,债务人负担新债务乃是作为履行旧债务的方式,新旧债务基于同一目的同时并存,只不过在履行期内债权人只能就新债务请求履行,新债务获满足后,旧债务同步消灭。当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亦不妨约定,间接清偿合同成立时,旧债务即归于消灭,此种约定亦为有效,但此时即成立债法上的另一制度-债的更改,非属间接清偿。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 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直接证据特点: 一、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很简单,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去。 二、使用积极的证据是直接关系到定罪和判刑的大问题。 间接证据特点: 一、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的主要情节或事实的各个部分; 二、间接法与相关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确定的。

律师普法更多>>
  • 间接证据举例出的特点有哪些内容
    间接证据举例出的特点有哪些内容

    间接证据举例出的特点: 1.间接性。 2.关联性。 3.充分性。 4.完整性。 5.排他性。

    2020.07.02 210
  • 间接证据的特点
    间接证据的特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间接证据有以下特点: 1、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的主要情节或事实的各个部分。因此,任何间接证据必须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主

    2020.05.20 150
  • 债的转移的特点有哪些
    债的转移的特点有哪些

    债的转移的特点: 一、债的移转为转为债的主体的变更。 二、债的移转不改变债的内容与客体。 三、债的移转是以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四、债的移转保持债的同一性。

    2021.01.20 121
专业问答更多>>
  • 间接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1、间接证明具有依赖性。间接证据有相互依赖的特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都只能从某一个侧面证明案件的某一个局部的情况或某些个别情节,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必须依赖其他证据,并结合起来组成完整的证明

    2021-08-04 15,340
  • 间接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一)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的做法是间接的,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的主要情节或事实的各个部分。因此,任何间接证据必须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二)间接法与相关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确定的间接证

    2021-09-29 15,340
  • 间接故意犯罪有哪些特点

    有以下特点: 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 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 4.间接故意犯罪

    2022-07-10 15,340
  • 债务间接清偿成立要件有哪些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2、当事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一致,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3、新债务的给付要素与原债务不同。

    2022-06-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01:10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498 2022.04.17
  •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办法有哪些 01:18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办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办法,主要是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民法典的规定。准确来说,2021年1月1日之后,就要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来执行。因此,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连带责任,任何一方都不

    1,171 2022.04.17
  • 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 01:04
    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

    继承过程中,会涉及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涉及的债务清偿问题,适用的原则主要是以下几点:1、继承人如果选择继承遗产的话,就不仅可以享受继承的权利,还需要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

    1,439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