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补充侦查2天多退回来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结束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很常见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多少天侦查完毕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2020.12.05 175 -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多久人可以出来
检察院退回二次补充侦查期限一般是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所有的事情,如果在这个期限还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那么就意味着案件无法进行判决,从而要释放当事人,退侦也只可以退回二次。
2020.03.24 187 -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期限多久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20.04.22 167
-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多少天补侦完毕
1、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
2022-06-12 15,340 -
检察院补充侦查2次,还能退回吗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2次是不能够再次退回的,因为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退回补充侦查的话,必须是以两次的次数为限制,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
2021-03-12 15,340 -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检察局侦查起诉
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仍是证据不足的,应当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2022-04-17 15,340 -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2次是否还能退回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2次是不能够再次退回的,因为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退回补充侦查的话,必须是以两次的次数为限制,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
2022-06-25 15,340
-
00:52
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判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申请后,在侦查阶段,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七个月;侦查终结后案件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该阶段一般持续一个月,案件情形复杂的最长可以延长至两个半月;检
6,316 2022.04.15 -
01:08
检察院取保候审要多久
检察院取保候审大概几天没有具体规定。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
1,521 2022.06.15 -
00:49
检察院移交法院案子法院多久审判
检察院移交法院案子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月或者十五天内作出审判。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通常可以延长十五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一般会在十天以内作出具体的
5,94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