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现场笔录是怎样的?你们可以简单的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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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反映被谈话人的行为过程。这部分内容又是事实部分的核心,历来为执行人员所重视,也制作得比较具体、完备。需要指出的是,证据规则对证据提出更高的要求,笔录在这部分中必须增强核心、固定证据情况的记载,即谈话人根据案件的情况,适时出示有关证据,让被谈话人确认,并将其确认的证言、动作、情绪变化等一一记录下来,充分体现当时的气氛。此举可有效防止被谈话人日后推翻以前的谈话内容。 对于笔录尾部的制作,笔者认为应由谈话人询问以下事项: ⑴你以上所讲的内容,是不是依法反映的真实情况? ⑵以上的讲的事实,是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⑶你法院执行现场笔录还有没有什么补充说明的地方? ⑷认真看笔录,是不是和你所讲的一样,如有不一致的地方,提出来我们更正或修改(由被谈话人记录看笔录的起止时间)。 ⑸如果以上笔录跟你所讲的一样,又经你核实无误,签上姓名(由被谈话人逐页签名或盖章)。 ⑹谈话人签署姓名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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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笔录的制作程序为:行政执法人员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情况进行真实记载;现场笔录制作完毕,由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签名或者盖章。
勘验笔录是对勘验情况的书面记载。是一种比较正式和专业的活动,一般不要求在违法现场当场进行。我们交通运输部门主要在路政管理方面用到的较多。现场笔录一般在案发现场当场制作,这里值得注意一个关键词“当场”,即要求“及时”制作。如果没有“当场”,也就失去了证明效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当场制作现场笔录,不得事后靠回忆补做现场笔录,这一点对执法工作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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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笔录是实物证据吗
现场笔录属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时,刑事案件的证据类型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所以现场笔录是属于刑事案件证据。
2020.01.27 1,187 -
执行笔录是执行行为吗
执行笔录不是执行行为。执行笔录是人民法院执行员、书证员,依照法定执行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司法文书中规定的执行事项,采取强制措施时,将执行人情况详实地记录下来的一种司法文书。
2020.09.30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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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退房执行是怎样的?你们可以解释吗?
判决书生效后,超过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
2022-07-07 15,340 -
国税行政处罚分录是什么?你们能简单的解释吗?
处罚的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其他税务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 处罚的程序分类 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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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银行股法院是怎样的?你们可以解释吗?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
2022-07-24 15,340 -
法院走拒执罪的流程是怎样的?你们可以帮我解释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院走拒执罪的流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2022-06-1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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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笔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录音笔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7,018 2022.05.11 -
00:55
外地法院可以异地执行吗
外地法院可以异地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
5,76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