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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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说明离婚当事人必须出庭。离婚案件不论是否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当庭表明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参加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即当事人不能出庭,即使委托代理人,也不能代表代理人是否离婚,也不能代理人对相关实体权利的处分发表声明。法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作出了特别规定。原则上,法定代理人应当代理诉讼,处分权利。但法定代理人不出庭的,不必由法定代理人出具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代理人没有特别授权代理人,只能是一般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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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的代理权限有: 1.律师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2.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帮助。 3.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4.代理律师告知被害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员申请回避,并协助被害人行使此项权利。 5.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依法指导、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 6.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与公诉人互相配合,依法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代理意见与公诉意见不一致的,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独立发表代理意见。 7.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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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刑事案件律师的代理权限为:在侦查阶段时,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相关材料;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与犯罪嫌疑人通信;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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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委托代理人有哪些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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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代理权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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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8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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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8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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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代理的权限具体包括哪些
全权代理的权限具体包括: 1、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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