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乱扣钱,应该如何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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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说明用工方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随时宣布辞职,并要求用工方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指出关于辞职方面的若干问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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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义务,如果不签将来发生什么争议,单位很难免责。 第 一,企业应当在什么时间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要求,也就是说,一个员工到一个企业工作后,自其到岗之日起,企业应当至迟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这里,还有两个小问题,其 一,岗前培训算不算用工,岗前培训期间是否要计算到一个月的期限内,回答是肯定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也是在完成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是在为工作作准备,企业这个时候不但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还应当向员工支付工资。其 二,可不可以提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回答也是肯定的,企业可以在员工到岗前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无论企业何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都自员工到岗之日起建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也自此时生效。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实际未到岗位上班,企业并不因此承担相应的用工后果,反而可以向员工主张其未按合同约定到岗上班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只要企业在员工到岗之日起满一个月之日以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二,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但作为一类特殊的合同,劳动合同包含一些法律规定的必备内容。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几项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除了以上必备的条款外,企业和员工还可以自主的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些内容,比如规章制度的种类、名称、范围及规章制度的效力,调整工作岗位、专项培训、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内定。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那就是违约金的问题。以前的《劳动法》未对此问题作出规定,一般认为都属于双方可以约定的范围,但《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在除企业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时约定或者企业与员工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外,均不得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这一变化的最大表现就是,员工自己辞职或者自动离职时,企业不能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员工主动离职的困难。但如果员工未按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离职,即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员工违法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 三,要不要与职工签订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很多企业喜欢和员工签订短期的劳动合同,一般都签订一年期,甚至半年的,其实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是弊大于利的。签短期劳动合同最大的好处就是自由度高,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及员工工作能力,尽快淘汰那些不适合的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相对好控制。但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同样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其 一,用工不稳定,员工流动较大,难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熟练而又称职的员工无疑能够创造最大的价值,但如果企业中存在大量的短期用工,就会造成生产管理队伍的流动性过大,企业就像一个培训学校,你总在培训新员工,却无法使用熟练的工人。其 二,不利于考察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太短,在某些岗位,甚至还不足以确定员工是否适应岗位要求,是否能够创造最大价值,劳动合同就到期了,这个时候,企业是否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会陷入两难,又怕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又怕人才流失。其 三,非常容易满足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连续与同一职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这样规定的原因就是为了鼓励劳动合同长期化,尽量减少短期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为例,在一名员工工作两年后,尚不能确定是否能在此岗位创造最大价值,或者其工作刚刚走上正轨的时候,企业就得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企业会相当被动。结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企业如果能够在初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期限延长至3至5年就较为适宜,这样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基本可以完成对员工的全面考察,是否续订,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均可以从容决定。很多企业怕与职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主要因为解除、终止不自由,但实际上,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已经较为宽松,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标准一致,所以企业完全没有必要对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心存芥蒂。此外,很多企业对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有很大的恐惧。但事实却并不需要这样,无固定期限解除条件与固定期限完全一致,并且企业也可以与职工约定考核条件,员工达不到考核条件时,企业也可以根据约定,解除与员的劳动合同。另外一点,对于那边可以为企业创造相当的价值的员工,企业及时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稳定军心有极大的好处。 第四,试用期可不可以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个回答是否定的,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原劳动部及四川省、成都市的规定,如果企业单独与职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会被视为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企业解除、终止该试用期劳动合同,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且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也会被视为是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说,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公司没有营业执照,老板与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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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合同辞职如何办,求解答啊!!!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4.06.18 2 -
劳动合同没有签被辞退如何办?
首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其次,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不满一年的被辞退的,支付到辞退前一日止;满一年被辞退的,支付到满
2021.05.2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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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工资应该如何办?没有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
2024-09-17 15,340 -
我应该如何办理公司辞职,一年没签劳动合同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
2022-04-15 15,340 -
没有签劳动合同口头辞职扣钱在银行扣吗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
2022-09-09 15,340 -
签订合同后辞职扣钱应不应该
不应该,也不合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要扣的,也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
2022-06-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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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是有赔偿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那么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如果单位由于劳动者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
6,183 2022.04.17 -
00:58
入职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要从用工满1个月的第二天,到满一年的前一天,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要从用工那天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跟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且需要跟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6,215 2022.05.11 -
01:16
签合同后想辞职怎么办
签合同后想辞职的,应当通知用人单位。不在试用期的,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存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5,106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