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对于退回受贿金额是否还构成贪污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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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人贪污受贿,虽然将犯罪金额退回,积极退赃,仍然构成贪污受贿罪,但在具体量刑时可以考虑此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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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我国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意思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为其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确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在执行一段时间的刑罚后,附有一定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当然,假释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严格的程序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假释4.jpg 第一是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 第二是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已经执行10年以上的刑期。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体现刑罚的严肃性,才能通过教育改造使犯罪分子不再危害社会。 第三是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从善,释放出狱后不会重操旧业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也就是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种条件,都不能适用假释。 假释的考验期与犯罪分子没有执行完毕的剩下的刑期相同。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 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重新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但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送到原来执行的监狱收监。如果没有发生上述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开宣告假释期满。
犯罪行为人构成贪污受贿罪的,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罚金应当按照如下规定确定数额: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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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贪污受贿的财物捐赠了,还是贪污罪或受贿罪?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
2024.05.21 23 -
行贿罪算贪污受贿吗
我国对依法受贿罪规定比较严格,量刑也比较重,因此贪污受贿罪比单位行贿更严重。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每种具体犯罪所设置的法定刑,反映了国家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对犯罪人的谴责态度。国家认为某种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程度大的,规定较重的
2024.05.29 25 -
受贿后主动退还构成受贿罪吗
受贿后主动退还仍然构成受贿罪,但是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可以予以考虑。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020.05.20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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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受贿2023是否构成贪污受贿罪
不够犯罪,退还账款,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023-09-23 15,340 -
交谅返还行贿金额能构成贪污受贿罪吗
犯罪行为人贪污受贿,虽然将犯罪金额退回,积极退赃,仍然构成贪污受贿罪,但在具体量刑时可以考虑此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
2023-07-10 15,340 -
受贿是否属于贪污
1、贪污受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受贿不属于贪污。但是大部分情况下贪污受贿一般属于同时发生的罪行。 2、贪污是指国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
2023-05-10 15,340 -
受贿金额较小但数额较小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
金额较小,属于违纪行为,不构成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
2022-03-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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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是哪些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
1,086 202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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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立案金额最低多少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人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484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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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620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