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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棚户区征收怎样给

2023-05-3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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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回复

专业分析: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棚户区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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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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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青年。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2021年12月31日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2021年12月31日前),上半年征集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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