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下: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下: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
2021.12.12 9,125 -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下: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补救性功能,主要是通过阻止、矫正行政违法行为,责令违法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恢复被侵害的管理秩序而体现的。责令当事人改正
2021.12.12 6,509 -
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
2020.05.04 340
-
十五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一)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二)按照法定的时限、内容和程序逐级上报和补报事故;(三)接到事故报告后,
2022-09-09 15,340 -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的责任追究有哪些规定?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并作出处理或者决定。
2022-09-09 15,340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如何规定的?
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责任追究包括下列方式:(一)责令限期改正;(二)通报批评;(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包括下列方式:(一)
2022-09-09 15,340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全部内容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在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行政执法人员在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离岗培训、暂扣行政执
2022-09-08 15,340
-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27 2022.04.17 -
01:03
违反消防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什么责任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6,055 2022.05.11 -
01:03
行政拘留完还会追究吗
行政拘留后不会再次判刑了。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常见的行政处罚主要就是罚款了。行政拘留是一种对于违法了行政法律法规、规范的公民而言,对其做出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短期处罚措施,期限为一到十五天。行政拘留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有
2,24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