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但是我没有证据不能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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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事故没有处理好,交警拦车是可以的,但只限于告知当事人需要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如果拦车并扣车就不当了,而且是执法依据不足,涉嫌了执法无据的枉法行为。其理由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是交警扣车的主要法律,也赋予其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权力,并未赋予其为解决受害方赔偿款而扣押事故车辆的权力,何况,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请求调解,交警部门也无权调解赔偿争议。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都没明确规定收集事故车辆上的证据的期限,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章现场勘查第三十八条规定:“交通警察应当按照《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等标准,勘验、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并制作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据此,“收集事故车辆上的证据”应在现场完成,而不需扣押车辆。同时,《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其表明,扣车的前提是“因检验、鉴定需要”。因此,一旦在现场勘查结束以后仍扣留事故车辆,就必须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以“收集证据”为理由超期扣车的做法是违法的。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只有在车辆的痕迹勘查完毕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车辆是否需要检验、鉴定和检验鉴定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对车辆的痕迹勘查最晚也应该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完成。在确定了进行检验鉴定的车辆和项目后,却没有对事故车辆上的痕迹和其他证据勘查、提取,直接违反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中的“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事故车辆和预付抢救治疗费用等情况,法律没有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车权,其应该严格依法对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和已经检验鉴定完毕的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放行。另外,如果缺少重要当事人的询问记录,事故发生情况无法及时查清,可以延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这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明确要求。执法者暂扣车辆的依据只能是“检验鉴定车辆”。在没有必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时候,不得强行扣留事故车辆。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也不以扣车为前提。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以上两条的规定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确认为交警部门的被动性义务,其前提是当事人请求,非请求不能调解。三、交警行使扣车的权力是有条件及时间限制的。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四、以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为由扣留事故车辆无法律依据,警察应以法律的授权予以执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调查第四节检验、鉴定中的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中的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并由检验机构出具‘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自送达当事人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无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等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并经公告三个月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对无牌证、无检验合格标志、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的规定处理。”上述规定并没有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放行事故车辆之前,可以附加任何条件,扣车是为了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而不是为了给交通事故赔偿或处理交通事故的设置的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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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全责一方醉驾的,醉驾方并不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全部责任仍由导致事故发生的全责方承担,但是醉驾方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损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车辆损失可以进行定损后,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维修或车辆重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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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317 -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但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但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造成事故的机动车有保险的,当事人
2020.08.09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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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我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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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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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8 15,340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没有证据
需要签订协议,否则,对方反悔,您没有证据,维权较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
2022-03-23 15,340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没有证据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建议先让交警队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为你当时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且从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刚买车没有多久并投保了全保,那么只要
2022-01-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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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不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时候,可以将肇事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共同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由肇事方进行赔偿。在法院判决后,若对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满足以
20,877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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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死亡判几年
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对方死亡的结果,并且对该起交通事故负有全责,此种情况下,行为人就触犯了交通肇事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具体会被处何种刑罚以及多少刑期,还是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 《刑法》第一百
977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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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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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