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逃债行为的类型及其应对方法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 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并对破产债权的数目加以统计。同时,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清算组还将代表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流转活动,其活动效果直接归于破产企业,如果不在时间上给予限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会不断出现和堆积,破产程序将难以终结。当然,破产债权应当在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仅是一项一般性原则,为维系社会公平,法律也特别明文规定,某些在破产宣告后发生的债权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有担保的债权具有排他性的强制实现效力,应当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接受清偿。《破产法》第30条所指的财产担保为物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定金和留置,凡设定物的担保的债权,享有对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故不属于破产债权之列,但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除外。 3、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可以依强制程序而获得满足,有些债权,特别是涉及人身性质的债权大多不得强制履行。即使就财产债权而言,目的和内容不合法的债权、已届诉讼时效的债权都属于不得强制履行的债权。不得强制履行的债权已丧失了受国家强制保护的可能性,因而也不能通过破产程序而获得清偿,所以属于这种类型的债权不在破产债权之列。 4、破产债权是非依破产程序不得行使的债权。其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只能依破产程序提出财产请求权,而不能对债务人提出有关债务的的民事诉讼,也不能要求法院个别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即使是部分债权人依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开始执行的,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原来的执行程序也应当立即停止,债权人的债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而参加到破产程序中来。其二,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只能依破产程序而获得公平清偿,即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债权额的比例获得清偿,而不允许债权人各自行使其债权。 破产债权的分类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虽有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利 2、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连带之债的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4、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5、清算组解除合同而致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 6、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摘要]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公布实施,对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发挥了重大作用。其中,该司法解释在责任形态方面非常全面,对于一些已经存在的责任形态进行了发展完善,而对于一些责任形态作了创设性规定。掌握这些责任形态不仅有助于理论分析,而且可以指导人身损害司法审判,意义重大。[关键词]人身损害;责任形态;替代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 第六条到 第十六条规定了9种新类型的侵权行为,丰富了中国侵权行为类型。这些新的侵权行为类型究竟是什么样的责任形态,当事人应当怎样承担侵权责任,司法解释对这些都做了原则的规定,再加上该司法解释的 第二条至 第五条规定的与有过失的过失相抵责任和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以及无过错联系的共同致害的按份责任,几乎涉及到了侵权责任形态中的所有的类型。对这些侵权行为类型在侵权责任形态方面的表现形式以及应当遵守哪些规则,需要在理论上进行研究,提出系统的意见。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所涉及到的侵权责任形态侵权责任形态,是指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类型的要求,侵权责任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表现形式。换言之,即侵权责任由侵权法律关系中的不同当事人按照侵权责任承担规则承担责任的基本形式。[i]侵权责任形态说到底,就是侵权责任形式的类型化。将侵权责任类型化,将不同的侵权责任形态的方式和基本规则进行系统性的研究,揭示其各自的规律,便于在实践中操作。根据各种侵权行为类型的不同,将侵权责任形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为直接责任、自己的责任‘和替代责任,其中直接责任就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形态,替代责任分为对他人的行为负责即-对人的替代责任。和对自己管领下的物件的致害负责即-对物的替代责任……第二类为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单方责任包括原告责任、被告责任两种,双方责任也分为两种,分别是过失相抵责任和公平责任。 第三类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单独责任就是被告是一个人的、需要被告自己承担的责任,共同责任则包括连带责任、按份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四种形态。这三种侵权责任形态是侵权责任分担的基本形态,概括了侵权行为责任的一切形态。按照这些责任形态规则的描述,可以准确地确定在侵权责任构成之后,当事人如何承担侵权责任的形式。[ii]侵权责任形态体系中的各种侵权责任形态,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差不多都提到过。这些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是最新出现的侵权行为类型,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对消费者或者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是直接责任;[iii]如果经营者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组织者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雇主的,则经营者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组织者承担的侵权责任则为替代责任。该条第二款规定的是经营者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组织者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对于第三人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社会活动参与者人身损害的,第三人承担的责任是直接责任;如果经营者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组织者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形态是补充责任。[iv] (二)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司法解释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的责任,学校未尽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造成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学校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这种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
-
破产逃债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如何处理
破产逃债行为的表现形式有,破产的债务人放弃其债权和债权担保;无偿转让其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等。处理方式为,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上述逃债行为。
2021.03.05 131 -
简述失业的定义及其类型
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劳动人口,有劳动意愿并在劳动力市场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没有找到有报酬的工作。失业分为摩擦性失业、季节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
2020.12.31 873 -
不作为的行为类型
关于不作为的类型,刑法理论的通说是分为纯正不作为与不纯正不作为。 1、纯正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刑法规定只能以不作为构成的犯罪。 2、不纯正犯。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以不作为形式而犯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
2020.11.08 410
-
专利的类型及其区分方法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其创造性和保护期限等方面。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是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或改进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
2024-12-21 15,340 -
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其类型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的制裁措施。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和
2022-04-15 15,340 -
倾销行为的具体种类及其法律应对措施
"倾销"可以分为时间和产品形态两个方面。从时间方面来看,它包括短期倾销和长期倾销。短期倾销包括偶发性倾销、突发性倾销、季节性倾销、转产性倾销和突击性倾销。这些行为是指出口商在短期内为了处理积压产品而降
2024-12-01 15,340 -
常见房产纠纷类型及法律应对
典型房产纠纷包括:一、房屋所有权纠纷;二、房屋买卖纠纷;三、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四、房屋租赁纠纷;五、房屋抵押贷款或典当纠纷;六、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七、房屋拆迁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107条规定
2024-12-25 15,340
-
02:34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以下六种: 第一,转让前已被清偿的债权。债权转让前债务人已经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偿还,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从而导致将本已被清偿的债权被转让,当受让人发现后导致的纠纷。 第二,转让前已变成抵押物的纠纷。在债务人同
499 2022.05.13 -
00:52
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方公司破产吗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方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是提起破产申请的适格主体。债权人在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被申请人将会进入破产程序。但是需要
2,531 2022.04.15 -
01:16
专利权的类型专利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 1、发明专利主要是指,发明人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解决技术的方案,也可以是一种构思;
3,647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