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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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污许可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保主管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批准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二、排污许可制度是国际通行的一项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 三、排污许可证办理如下: 1、填写完整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或《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申请表》; 2、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3、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4、近期废水达标监测报告和废气达标监测报告; 5、改制、改组、兼并或法人变更等情况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6、企业基本情况资料生产规模、工艺如有变更应说明清楚,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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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已于2019年7月11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7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同时废止。
2020.07.11 873 -
排污许可证如何办理
1.企事业单位填报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纸质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 2.环保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批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3.企事业单位自行监管企业环境管理情况,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 4.环保部门采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证
2020.01.20 1,128 -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提交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发给排污许可证。
2020.06.1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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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67条规定的
涉及国家秘密的排污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2022-09-21 15,340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67条规定全部内容?
涉及国家秘密的排污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2022-09-11 15,340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67条内容是些什么?
涉及国家秘密的排污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2022-09-13 15,340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管和处罚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2022-09-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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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4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
2,723 2022.04.17 -
00:57
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2021
根据2021年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许可证应该这样办理: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
5,425 2022.04.12 -
01:07
特种行业许可证怎么办理
特种经营许可证在公安机关办理。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
14,409 202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