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刑法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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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的量刑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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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认定如下: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管理制度和国家安全;客观上表现为向武装部队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主观上是过失,即武装部队提供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
我国《刑法》中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为武器装备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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