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招待嫖客的是不是组织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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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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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和客体为: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为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组织卖淫罪是指,通过招募、雇佣、引诱和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触犯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如果罪犯组织或强迫未成年人卖淫,那会按前款的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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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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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一般应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人应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且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的,还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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