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怎么判赔偿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交通意外撞死人,法院会判坐牢,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开车撞死人怎么赔偿
开车撞死人依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首先是依据最高院发布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加上致人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2022.04.13 1,649 -
开车撞死人怎么赔偿?
开车撞死人的,需要依法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是当地当年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的
2021.03.25 186 -
开车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开车撞死人不是一定构成犯罪,这要看具体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构成要件。如果交警认定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则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管是否因为驾驶者的过错而将别人撞
2021.03.03 355
-
开车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1、行为人驾车发生事故,撞死他人的,若其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则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2022-06-25 15,340 -
开车撞死人无力赔偿怎么判
1、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如果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2022-04-15 15,340 -
开车撞死人没钱赔偿怎么判
如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没有造
2022-03-13 15,340 -
开车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1、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弟应当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交通肇事罪,民事是赔偿责任。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2022-01-13 15,340
-
00:49
故意开车撞死人怎么判
开车撞死人建议去自首。故意撞死人是故意杀人罪,一般会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量刑有法官的自由裁量。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有责性。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开车故意撞死人
2,276 2022.04.15 -
01:10
开车意外撞死人怎么判
开车意外撞死人,如果属于重大交通事故,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可以比照下面三种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重大交通事故:首先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其次是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第三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
4,983 2022.04.17 -
00:57
出车祸撞死人怎么赔偿
因车祸造成人员死亡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警察认定的责任进行协商赔偿,仍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赔偿的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医疗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其具体金额。另
4,10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