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四十九条

2022-09-17 19:3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7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参照本法规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时,它的职权和公安机关一样,赋予了国家安全机关对等的权利。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6条规定的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销售、倒卖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2020.11.22 78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这样界定合同诈骗罪与一般经济合同纠纷: 1、内容真实的合同,以超出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签订后,行为人积极落实货源,设法履行合同,即使最终没有完全履约,也不能认定为诈骗罪。 2、内容半真半假的合同。如果行为人有履约意图,客观上也为履行合同作积极

    2020.07.02 4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是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一般数额较大的,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数额特别巨大的,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2020.03.23 365
专业问答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九条

    办案机关需要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对外联系机关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

    2022-09-12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

    2022-09-12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十条

    向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应当依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提出;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被请求国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

    2022-09-11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十九条有哪些内容?

    外国协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由对外联系机关会同主管机关就有关财物的移交问题与外国进行协商。对于请求外国协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外国提出分享请求的,分享的数额或者比例,由对

    2022-09-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01:04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1954年。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确定了中国

    12,274 2022.04.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时间 0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时间为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该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5,365 2022.04.17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00:59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5,392 2022.06.22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