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有哪些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有哪些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2023-10-05 18:1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05回复

专业分析: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形分别有: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形分别有: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的由行政机关最

    2022.04.28 3,119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包括:关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案件;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有争议的案件;以及因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产生争议的案件等。

    2020.10.07 158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类型主要有四种:第一是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第二是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第三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第四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

    2020.07.26 486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哪审理 01:15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哪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法院内部的各个庭室中的法官审理。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

    1,374 2022.05.11
  •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处理 00:54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处理

    法院不予立案的处理方式如下:法院不予立案,应当在裁决书中,写明不予立案的原因,以便于当事人清楚为什么不予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

    2,606 2022.05.11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与申请仲裁的争议⽆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039 2022.05.26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